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紫轩文学社是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国际贸易经济系主办,接受同学监督的学生学生组织.
第二条:紫轩文学社是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具有以共同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生文学组织,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学创作水平及文学鉴赏能力、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为宗旨,以文会友增进团结,努力倡导“心灵美、人性美、人文美”的文化精神,开展活动遵循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紫轩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文学性,探索性、开放性、自主性”。(所谓“文学性”即以文学为社团发展的核心内容;“探索性”即保持创新意识、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开放性”即保持兼容并蓄的原则,鼓励个性发展;“自主性”即坚持自主发展,培养自立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为有分有合,以分为主,合作探讨,自主创作。其刊物为《紫轩阁》。
第三章:活动方式
第六条: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每期向文学社员和非文学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登载在文学期刊《紫轩阁》,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推荐发表。
(二)、在征求得主管单位的同意,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社团交流活动。
(三)、社内活动经费由全体会员承担。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七条:文学社全体成员在入社后,每月须按时交纳会员费,作为文学社的活动经费。会费标准是:每位成员每月5元RMB(本着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各部门要求使用活动经费须向文学社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用途以及经费的数额,金额数目较大的应由文学社委员会共同商议后决定。
第九条:报账票据应交文学社财务部的负责人保管,经手人必须在票据上签字,由社长同意签字方能报销。
第十条:报账必须提供有效凭据,特殊情况也须有文学社委员会中两人以上的签字方可报账。
第十一条:为保证文学社经费有所用处,经手人须及时把有效凭据交到文学社委员会,以便捷的公布账务,逾期不上交凭据者,后果自负。
第五章:负责人、组织机构与权限
第十二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设财务部、编辑部、宣传部、组织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委员三名。
第十三条:文学社负责权限。
社长:代表紫轩文学社,接待来访,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
部长:主待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财务部:掌管社团内的一切经费。
编辑部:负责稿件的征、审、改、编。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宣传工作及刊物印刷和投送。
组织部:负责会议安排,活动规划,纪录会议摘要,活动情况。
第六章: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五条: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选举时间暂定为:每年十月的第三个星期二)
第十六条: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原负责人推荐至少三名候选人,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得票最高者当选(需超过全体注册社员数一半为有效)。
第十七条:负责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文学社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能组织文学社的活动,能动员和吸收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参加文学社活动。
第七章:社员管理
第十七条:社员入社.
(一)、对文学感兴趣的全体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能够定期发表作品,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社员入社需交一篇或一篇以上近作,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以便进行注册。
第十八条:社员权利
(一)、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被批评的权利。
(三)、社员优秀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内外报刊电台。
(四)、文学社给予优秀社员一定的奖励。
(五)、社员有退社的自由,但是必须提交退社申请,经批准方可退社。
第十九条:社员义务
(一)、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二)、社员在每期刊物筹划期交稿一篇。作品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社内警告,三次警告不改的,宣布其退社。
(三)、社员有推荐,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必须注明出处)
(四)、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五)、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二十条:社员管理
(一)、实行基层管理。
(二)、各年级设负责人一名。
(三)、各部门由部长具体负责。
(四)、年级负责人及部长由社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社员会议
第二十一条:社员大会由社长召集,讨论社团发展和刊物出版事宜。
第二十二条:文学社发布决议,可临时召开社员会议公示。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紫轩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利和解释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国际贸易经济系紫轩文学社
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