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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7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过去一学年以来,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共青团改革、思想政治引领、实践育人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团学组织建设、校园安全维护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院团委研究报上级批准,决定“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注重重点面向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

(三)体现进阶激励。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与激励效果的科学性相统一。

(四)加强跟踪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形成有效退出机制和工作闭环。

二、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一)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如期按时换届,履行民主程序。组织做好“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工作手册”、团费收缴等专项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支部工作,班团一体化建设成效良好,团务制度健全,工作档案完善,无违规违纪情况;

(四)活动开展好。发展新团员和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本年度春季学期开展的“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效果良好,在部考核评比位列本系支部20%序列

三、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二)心系广大青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地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须为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规校,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等系统化、常态化工作,智慧团建本支部工作信息录入更新及时

(四)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及格,且均分在70分以上(2023级团干根据2024年度两学期成绩评选,2023级团干任职未满一年,不参与评选)

(五)工作推进扎实。团内任职时间满一年以上,在本年度开展的“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比中,能够与支委会成员群策群力,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团结带领团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按期交纳团费,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等级为合格以上;

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院、系两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与“优秀共青团员”不兼评。

四、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须为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校纪,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落实“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等系统化、常态化工作;

(四)学习成绩良好要求本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及格,且均分在70分以上(2023级团员根据2024年度两学期成绩评选,2024级团员根据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成绩评选)

(五)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按期交纳团费,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等级为合格以上;

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院、系两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与“优秀共青团干”不兼评。

评选表彰规避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一)近1年内团支部被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1年内团支部负责人被学校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三)近1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近1年内团支部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

在影响期之内。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支部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工作,不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六)团支部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组织的。(七)团支部未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

六、评选表彰基本程序

(一)启动。院团委依据我院团组织、团员、团干部数量结构,确定学院名额分配,并下发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二)推荐。系团总支根据通知要求的参评条件和推报名额进行推荐。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系团总支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团委。

(三)评审。院团委对系团总支上报的建议表彰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四)决定。院团委批准印发表彰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二)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并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反映团支部建设、主题活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涉及其它佐证材料,系部留存备查。团员人数少、没有条件开展活动的团支部,可以申报联合团支部评优材料。

(三)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评选条件中涉及佐证材料,系部留存备查。

(四)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于4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申报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以部门为单位报至院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48



撰稿人(一校):王 焱

一审(二校):崔星亮

                                            二  审:梁 涛

三  审:王爱民

三  校:原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