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安排,学院将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3日—12月31日
三、活动目的
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四、活动方式
活动采取系部组织,学院展示,推荐省级展示的形式。
(一)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适当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讲述人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
(二)讲述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卡脖子”技术攻关、服务乡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重点领域,生动展现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育人成效突出的感人事迹。讲述故事应脉络清晰、细节真实,以具体事例和真挚情感折射教育温度,彰显教师责任与担当。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3月13日—3月15日)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所属优秀教师参加“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
(二)院级讲述(3月16日—12月31日)
各系部在3月23日之前遴选1-2名优秀教师开展讲述活动,创新讲述形式和内容,3月23日至12月31日学院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
(三)推荐省级讲述(3月25日)
3月25日学院推荐1-2名优秀教师参加全省“讲述我的育人故事”集中展示遴选。
请各系部积极组织讲述活动,并于3月23日前将个人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育人故事文稿交到人事部,视频和照片请按“省份+学段+学校+姓名”格式命名。
视频要求: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 格式,时长不超过 6 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
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 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 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