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
9月5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山西“1+N”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深入解读“山西“1+N”人才政策有关内容,“1+N”人才政策,旨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构建新时代山西人才工作的四梁八柱。
具体来看,“1+N”的“1”是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人才政策中牵头管总的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西省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山西省人才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政策依据。“N”是首批配套的10项专项人才政策。
“1+N”人才政策体系突出山西特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抢抓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机遇,构建新时代山西人才工作“四梁八柱”,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人才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影、有感有效。同时,针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谋划实施一系列人才项目、重大活动和改革举措。注重务实管用,大胆改革破题,确保政策措施科学精准、可操作、能落地。
《实施意见》共5部分22项内容。《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围绕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出到2029年、2035年的主要目标。
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改革人才使用制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等6条举措,进一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着力解决人才发展和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授权松绑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实施意见》提出精准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加快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储备青年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卓越工程师、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引进人才支持保障力度、实施三晋英才计划等7条举措,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
为强化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平台建设、支持区域特色平台建设、支持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等5条举措,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为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实施意见》提出压实人才工作责任、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人才政策落实机制、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等4条举措,更好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持续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N”是作为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这次首批推出10项,涵盖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其中,新修订的《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成员单位指责清单》《关于统筹省级人才项目及资金的工作规程》等4项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着力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人才、抓产业先要抓人才”的要求,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三晋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山西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等4项政策,主要瞄准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和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山西省柔性引才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等2项政策,主要是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提供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制度支撑。
《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附: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一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三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四D类(省域拔尖人才)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
9月5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西省“1+N”人才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于鹏飞针对产业创新发展,对山西省出台的人才政策举措进行详细介绍。
一是实施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人才赋能工程。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三张清单”。二是实施“晋创谷”人才汇聚行动。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推动省市人才计划对入驻单位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三是实施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行动。省市每年从高校选派一批工科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或“企业科技特派员”。每年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四是实施省管企业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工程。推动省管企业与山西省内高校共建创新平台,逐步提高省管企业国家级创新平台科研人员中博士占比。完善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引进招聘程序,单列设置特聘岗位,不受员额限制。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项目资助、成果奖励等。五是支持开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山西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企业奖励。六是提升人才金融服务水平。创新人才“投、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依托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天使、种子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