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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中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学院部门2025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对各部门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强化全院教职员工履职尽责、创优争先意识,不断提高学院管理服务效率与质量,结合学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请各部门于2026年1月8日前准备好支撑印证材料,以备考核。

各考核指标的牵头部门对相关部门进行评分,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评分结果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考核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部门做出评价。

(二)分类考核的原则。对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能的部门分类、分指标考核,体现考核的科学性。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各部门年度工作情况为直接依据,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范围

为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部门性质和职能不同,按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教学教辅机构三类进行考核。

党政群团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工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才工作部、人事部、教务科研部、规划财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部。

教学科研机构:财务与会计系、商务系、信息技术系、文化与旅游系、计算机工程系。

教学教辅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部、图书馆、信息中心、后勤保卫中心、教学诊断与改进中心。

四、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的议定,组织考核工作的实施。

组 长:冀建峰 付 剑

副 组 长:王爱民 张晋永 李焕忠 王雅静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科研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部、继续教育部、后勤保卫中心部门负责人

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五、考核方式

(一)分类考核

不同类型的部门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被考核部门需提供支撑材料,提交考核组查阅审核。

(二)具体方式

年终考核以量化考核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即由考核组依据被考核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书》、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的重点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其中,被考核部门承担的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的重点工作,按实际工作量予以酌情计分,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至“年度目标任务”总分值当中。

1.党政群团机构考核

共包括三部分内容:

(1)共性指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由组织部考核;宣传思想工作由宣传统战部考核;党风廉政工作由学院纪委考核;安全稳定工作由后勤保卫中心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考核。考核组成员部门不得对自身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共性指标由办公室考核评分。

(2)个性指标:由办公室负责考核评分。办公室的个性指标则由领导班子考核评分。

(3)其他:被考核部门承担的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考核评分和折算由办公室负责。

2.教学科研机构考核

共包括三部分内容:

(1)共性指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由组织部考核;宣传思想工作由宣传统战部考核;党风廉政工作由学院纪委考核;安全稳定工作由后勤保卫中心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考核。

(2)个性指标:学生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考核、团学工作由团委考核;教学建设、产教融合、科研成果、职教帮扶由教务科研部考核;招生创业就业由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部考核;取证工作、社会培训由继续教育部考核。

(3)其他:被考核部门承担的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考核评分和折算由办公室负责。

3.教学教辅机构考核

教辅机构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党政管理机构考核内容进行。

六、考核程序

(一)任务确定。每年年初,学院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研究确定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年终将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进行汇总,纳入考核任务。

(二)考核评分。考核组通过查阅审核的方式对各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流程如下所示:

1.各部门进行自评并按时提交印证材料;

2.考核组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将结果提交学院办公室汇总;

3.学院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提交院党委会审议研究。

(三)结果议定。根据考核评分结果,院党委会研究议定后,确定考核优秀部门。优秀名额党政管理机构2个,教学业务机构1个,教辅机构1个。

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该部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且排名为本序列最后:

——造成学院声誉或经济重大损失。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安全稳定、就业率达标、三费清缴率、综合治理和巡视整改工作等出现重大问题。

——由于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学院重要工作目标实现。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经学院认定有其他责任事故。

2.对年度学院事业发展(“双高”建设、内涵建设、综合实力、社会声誉的提升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可以申请“突出贡献奖”,由学院办公室提名推荐至院党委会议定,给予酌情加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经院党委会议定后,对考核为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并按《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考核绩效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

2.对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部门,学院党委视实际情况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3.考核结果由学院组织部门记录存档,作为干部任免(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