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造整洁、安静、舒适优美的育人环境,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校容管理
第一条 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草坪,跨越绿化带,不穿越运动场,不随意攀摘花木、抛扔废弃物到绿化带内。
第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弃果皮、果屑,乱倒垃圾,乱堆废物,乱晒衣物等,不得在校内门口吸烟。
第三条 禁止在校内捕打鸟雀、投喂流浪猫狗等行为。
第四条 禁止在校园随地大小便,不在公共场合吸烟。
第五条 禁止在教学区内鸣喇叭和高声喧哗,嬉戏追逐。
第六条 禁止赤脚、赤背、穿拖鞋、背心进入各种公共场合。
第七条 非校内人员及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校。
第八条 校园内严禁乱搭、乱建、乱张贴、乱停车。因工作需要,临时布置内容完毕后及时撤除。
第九条 禁止于校内摆摊设点或随意停放汽车。非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第十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和处分。
第二章 校园绿化管理
第十一条 健全组织,建立专人管理责任制。后勤保卫中心具体实施全校绿化计划,向学院申请绿化经费,进行园地绿化、苗木培育、修剪等。
第十二条 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绿化用地,不得损坏校园花木和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 建立损坏花卉苗木赔偿制。发现摇晃树木、攀折花枝、采摘果实、刻画树木、栓挂物件情形,批评教育。发现蓄意损坏树木,按树木价格加倍赔偿。
第三章 清洁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大门、操场周边道路、场地等地面,必须坚持一日至少一次清扫,随时保洁。每天至少倾倒果皮箱内垃圾一次和清洗果皮箱表面一次,并随时保持路面及花台的清爽干净。
第十五条 旗台上每周拖擦一次,应随时保持旗台上无明显灰尘,瓷砖上无污迹,保持旗台表面及周围环境干净光亮。
第十六条 各楼梯扶手、过道金属栏杆、过道墙裙、踢脚线每周清洗擦拭一次;各楼梯、楼道每日拖洗一次,要随时保持以上区域清洁,无纸屑、灰尘、痰迹等垃圾污物存在。
第十七条 对楼梯口、过道、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等处的门窗及玻璃做到每周至少擦洗一次,随时保持明亮清洁。
第十八条 及时做好各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内的清洁,使
用后及时清理规整,保持室内地面、桌椅、柜子等物品干净整洁。
第十九条 门厅、过道、立柱、灯具、黑板、宣传栏、礼仪镜、消火栓、水电箱等一周清洗擦拭一次,做到清洁卫生。
第二十条 卫生间地面、便池、盥洗池、镜面等每日冲洗擦拭一次,厕所水箱水道一周检修一次。遇有课间高峰期,做到随时保洁。保持厕所干净无异味。
第二十一条 厕所内便纸收捡一日不低于2次,确保不发生堵塞、乱弃现象。
第二十二条 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全面清理卫生。
第二十三条 随时清理绿化带内垃圾、纸屑等,保持草坪、绿化带内干净。
第二十四条 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坚持督促检查全校卫生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校内清洁干净。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23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后勤保卫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一校:京丽
一审(二校):吕志强
二审:马栋
三审:李焕忠
三校:京丽